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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有精神病史,婚前有的离婚应该赔偿多少钱

离婚赔偿 2022-11-30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有精神病提出离婚赔偿的数额确认方式为:物质损失赔偿标准为实际损失数额,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按照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行为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认具体数额。但依据其当事人在结婚之前是否知道其有精神病的,如果在婚前知道的,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女方有精神病提出离婚赔偿的数额确认方式为:物质损失赔偿标准为实际损失数额,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按照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行为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认具体数额。
    但依据其当事人在结婚之前是否知道其有精神病的,如果在婚前知道的,无权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女方有精神病提出离婚赔偿的数额需要依据其当事人在结婚之前是否知道其有精神病的,如果在婚前知道的,无权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的,婚后男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撤销后,女方作为过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精神病离婚一般是不存在赔偿的。一般只有一方过错行为导致的离婚才有请求赔偿的权利。但如果患精神病离婚之后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当给与适当帮助,但是这个标准也没有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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