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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怎么追偿

合伙企业 2022-11-30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应当向未足额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追偿,追偿的金额应当限于承担的份额。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合伙人清偿之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合伙人清偿的合伙债务超出了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则可以向其他的合伙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按照自己承担的份额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人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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