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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XX行贷款,过了6年,我提前还贷收了两千多的违约金,还收了一个月利息,合法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1-30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也是一个金融产品,赚的是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而前几年利息一般较高,想提前还款,银行就不能完成预期中的利息收益,可能提前还贷的人应注意在合同约定中是否载明不能或前几年时间内不能提前还款,如有此约定,双方明确知晓并确认即形成合法条款,一方主张并提前还款可能会涉及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网贷的违约金如果和利息加起来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对于超过的部分,可以不还;如果未超过的,则法院予以支持,借款人仍然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违约金和利息能同时主张。但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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