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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月三号去办理的解除取保候审,还有保证金退还书,之后中途我一直问办理我案子的经办保证金什么时候到,他一直叫我等着,态度还极其恶劣,我能不能告他们,而且他们还关了我三十七天,最后告诉我无罪,他们找不到证据,到现在二十多天了保证金也还不给我

取保候审 2022-11-30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收取保证金是否会退要看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后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如果违反了的,就不会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法院收取保证金会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结束后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在犯罪嫌疑人所申请的取保候审的最高期限到期之后,保证金没有退还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诉或者控告。《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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