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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有效吗

遗产继承 2022-11-30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有效的。但若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未在法定期限追认的,该行为无效。且当事人可主张返还擅自赠与的财产,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主张过错方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一般无效的。但夫妻之间具有单方处分权约定,或丈夫在事后追认妻子处分行为等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妻子的代签行为合法有效,即该合同在夫妻双方与受赠人之间合法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私自赠与财产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要看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赠送给他人的房子如果是其个人财产,那么其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干涉。如果他人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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