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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经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01 0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经过公证有效,经公证的财产,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的效力是一直有效的,公证了的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公证是有效的,因为公证是我国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一种证明形式。当事人对财产做了婚前公证的,意味着其财产确权的效力又增加了更强有力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婚前财产经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是我国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一种证明形式。当事人对财产做了婚前公证的,意味着其财产确权的效力又增加了更强有力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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