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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其他 2022-12-01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申请期限规定如下:
    1、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是十二个月,外观设计是六个月;
    2、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的时间为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
    3、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 专利申请期限的规定:在中国申请的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法律要求本国、外国优先权期限为十二个月,外观设计为六个月。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的提交,在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 申请专利期限与专利的类别有关,具体期限如下:
    1、当事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经过一年半初步审查和三年实质审查;
    2、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应当经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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