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的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2-12-01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倒卖三级文物的;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倒卖三级文物的;
    (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中国对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我国刑法中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的立案规定是:行为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私自非法出售由国家保护的文物、图书等藏品;行为人的出售行为未经批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国有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国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或者管理的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