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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行为包括哪些行为

网络侵权 2022-12-01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络侵权行为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却不删除链接,利用网络随意传播或者发布他人的个人信息,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所有行为,如诽谤、造谣、侮辱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网络侵权包括以下行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侵权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理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报警处理;以及向法院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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