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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去世,只有火化证,我再婚能领结婚证吗

结婚 2022-12-01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自动消除,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要再婚的话,只要带着死亡证明以及结婚双方各自拿的身份证、户口本、双人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就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就自动消除了,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要再婚的话,只要带着死亡证明以及结婚双方各自拿的身份证、户口本、双人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就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结婚证是能够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同时满足了《婚姻法》关于结婚条件的相关规定的,提供的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而领取到结婚证的当日起,男女双方就属于合法夫妻了,此时,即使双方没有举办民间结婚仪式,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也依法受到保护。一方去世,双方之间婚姻关系自然消灭,也就是说原来的结婚证,在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就自动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另一方想要再婚的,可以到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原婚姻登记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配偶离世的相关证明,另行办理结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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