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代书人与见证人和遗嘱人都必须在遗嘱上签字捺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