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多少

社会保险 2022-12-01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解读如下:
    继续教育属于学历(学位)教育的,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属于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 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但如果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其支出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 专项扣除的比例: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
    2、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扣除,不能超过48个月;
    3、大病医疗: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200元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