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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多少钱一个月?

社会保险 2022-12-01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低保每月的标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收入进行确定,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城市居民可以全额享受低保;尚有一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进行享受。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农村低保分为两个等级。标准最低600元/年,最高2560元/年,并产生一定的浮动。低保标准是低保制度的核心,是确定低保对象的依据。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中国政府针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低保金是按照当地低保标准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的差额来计算的。如果低保对象是“三无人员”、高龄老人、大中专学生、重病重残人员、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人群,再在应享受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当地低保标准上浮10%~100%。




      法律依据: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居民低保工资标准各地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调整到620元。



      
    一、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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