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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开庭几个小时

起诉离婚 2022-12-01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一般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到当事人的,至于多长时间才开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一般都是法院根据案件的数量以及立案的时间综合考虑,从节省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确定合理的开庭时间。比如案件比较少,开庭的时间就快。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离婚官司开庭几个小时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具体开庭的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审理情况判定,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判决的事项比较多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如果案件简单的,时间就比较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法律没有对离婚官司庭审所需的时间进行统一规定,具体开庭的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审理情况判定,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判决的事项比较多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如果案件简单的,时间就比较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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