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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货车挂靠合同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1 1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解除货车挂靠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货车挂靠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货车挂靠合同有两种: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所谓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必须解除的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实践中货车挂靠合同解除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国家出台新政策,一律禁止货车挂靠行为,政府行为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挂靠合同必然解除;
    (二)在挂靠期限届满之前,货车司机或者运输公司其中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比如货车司机将车辆出售;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货车司机拒绝缴纳挂靠费,严重影响挂靠公司的权利的等。出现上述情形,挂靠合同解除,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谓约定解除,是指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属于双方的自愿行为,法律不作干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货车挂靠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
    1、约定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满足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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