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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了,施工方强行施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2-12-01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章房子强拆了,程序合法的情形下,是可以强拆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房屋被强拆的处理步骤有:递交申请书、提出赔偿请求,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违章房子强拆了如果未经过法定程序予以实施,属于违法的行政强拆,对造成的合理损失有权申请赔偿,被拆迁人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符合法定拆除程序,违章房子被强拆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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