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没带头盔,交警扣三轮电动车合法吗?

行政处罚 2022-12-01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带头盔的,应当扣2分,机动车驾驶人不带头盔上路的,还会被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带头盔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驾驶人骑行电动车不带头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会予以罚款的。罚款金额在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人有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交警扣电动车合法,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电动车,驾驶人违章但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也可以扣留电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