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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都签了,贷款没下来算违约吗

房屋买卖 2022-12-01 2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购房合同办不下贷款的,购房者应及时提供真实贷款资料或修补不良记录,或者转寻其他商业贷款;因开发商的原因贷款办不下来可以要求退房,由开发商退还首付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贷款下不来一般都是买家违约。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贷款下不来一般是买家违约。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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