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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我银行直贷去贷款,签了贷款合同,合同写着如果我取消贷款或不配合贷款审批的要付贷款金额30%的违约金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2-01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根据合同约定的处理
  • 办贷款超过时限是否需要违约金需要看合同约定,合同中有约定的需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一般办理了贷款,贷款没有下来是不会收违约金的,因为银行贷款有时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延迟几天。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 贷款办不下来不算违约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时,贷款的发放情况还会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是可控的,所以,因贷款办不下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属于不可抗力,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不算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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