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故意破毁遗嘱的,属于撤回遗嘱。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生前所立下的遗嘱。遗嘱人立遗嘱后,如果有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撕毁遗嘱、涂抹遗嘱有关内容的,视为撤回的遗嘱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