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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人打,做了司法鉴定还可以和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2 0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人者可以要求被害人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 可以的,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进行调解都是可以的。调解的时间点有很多,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都是可以的,所以做完法医鉴定也是可以调节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庭审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被人打伤,司法鉴定后,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鉴定结论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对打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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