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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屋出租应由谁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2-02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物业费是由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费。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费就由承租人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租房子物业费,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租客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小区房屋出租的应由房主缴纳物业费,同时租赁双方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约定,约定承担物业费用的主体。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注明物业费事项的,由房屋业主(出租方)支付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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