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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动迁,房本上没有名学,户口不在内的亲戚可以分到动迁款吗

拆迁补偿 2022-12-02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无权分割动迁款。动迁款分割标准中,其中一个判断标准是:是否为房屋的同住人或应安置人口,只有是同住人或者应安置人口,才有权利主张动迁款的分割。所以,没实际居住的的人无权分割动迁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一般情况下有户口就能分到动迁款。只有公房的共同居住人在分割动迁补偿利益时才具有户口的限制,而作为同样能够分得动迁补偿利益的公房承租人,私房的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并没有户籍要求的限制。
    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能否分割动迁补偿利益的关键在于登记在册或者使用房屋。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动迁款并不一定按人口平均分割,但分割时也会考虑人口因素。动迁是按照面积进行安置的,该部分安置款项应该属于承租人和对房屋享有使用权的其他同住人;其次,动拆迁安置时还考虑人口因素,被安置人口的补偿款,每个人都有权分配。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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