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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担保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2-12-02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担保指的是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钱保证债务履行。定金担保为金钱担保,并且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设定人未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合同债务的履行,而向定金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给付定金的,不发生定金担保的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定金属于债的担保。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进行定金担保的法律特征是:定金担保是金钱担保;定金对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以及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定金担保的作用有预先支付的作用;证明定金合同成立的作用;以及担保债权实现的作用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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