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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被一本小说提及用于商业盈利,是否属于侵权

侵权赔偿 2022-12-02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歌曲作者是否放弃知识产权

  •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歌曲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擅自重新填词,并在公众场合或者节目中商业演出的,可能认定为侵权。使用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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