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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 2022-12-02 2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保侯审是不一定会判有期徒刑的,法院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刑。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否被判刑、如何判刑还有待于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才能决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 取保候审需要依法予以判刑。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只有犯罪分子被查明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过追诉时效等情形的,才可以不予追责。法律依据:取保候审需要依法予以判刑。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只有犯罪分子被查明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过追诉时效等情形的,才可以不予追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取保候审与判刑是两个概念的,判刑是要看案情的,如果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不过一般取保就说明情节轻微,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可能缓刑的。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成功的,判决缓刑的几率比较大,如果不是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会撤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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