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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办理步骤

其他 2022-12-03 0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要申请农村低保的,需要先由其户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并填写低保待遇审批表;然后由上述机关或机构进行初审;再报送给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最后审批通过的,予以登记公示。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一年只有一次申请低保的时间,并且是集中办理。申请低保所需要递交的材料有:申请书、户口薄复印件,以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需要递交给所在村居委,递交之后需要让村居委入户调查,乡镇审查、县民政局审批。
    法律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低保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二
    要加强和完善基层低保工作的民主监督机制。基层实施低保制度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审核、审批低保对象以及发放低保金,要经过民主评议,及时张榜公布。
    没有设立低保热线电话的地方,要加紧设立。对于群众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 农村低保会在1个月内办完,因为每年县(市)民政局拨低保名额到各乡镇,乡镇再把低保名额分配到村或居委,村和居委把名额安排到户到人,填写低保申请表,签名盖指纹,并由村委会出具意见,盖公章,报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报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盖章之后再上报县(市)的民政局审批。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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