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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银行卡错了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2-12-03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为:首先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其次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申请的材料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本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补助金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1、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进行失业补助金申请;
    3、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注册;
    4、注册成功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图标;
    5、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相关信息;
    6、保存提交成功后,等待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银行卡能改,变更的方式为:
    1、前往社保管理部门变更:本人携带证件去失业救济金的社保经办部门的服务窗口,就可以申请办理更改失业补助金银行卡。
    2、人社局官网变更:进入人社局官网登陆账号,点击“服务列表”下的“失业补助金和生活补助”,然后进入“银行账户变更”,提交银行卡变更即可。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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