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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授权日期如何计算

其他 2022-12-03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明专利授权日期的计算为: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的日期即为授权日期。专利申请,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初步审查,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专利授权和登记,该日期即为授权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 发明专利的起算时间: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时。但如果专利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从寄出的邮戳日的时候算起。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发明专利授权日期的计算方式: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三年内,通过审查的,才能获得专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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