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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通过托管公司租住的房子,已经通过合同交了房租,托管公司现在与房东之间有纠纷,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房屋租赁 2022-12-03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 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足额支付房租后,享有使用权。如果承租人在租约到期后拒绝退还租赁房屋,出租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手段强制承租人腾房,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当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形的,房东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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