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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照片作为微信头像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呢

侵权赔偿 2022-12-03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行为人以取得商业利益为目的,对于他人所拥有的具有独创性的图片作品进行简单的调整之后自己使用的,可判定为图片侵权行为。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且具有牟利的目的的,就是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 对于图片侵权,可以根据行为人是否有以下行为进行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仅仅是为了个人所用或者用于学习,一般的用别人图片做成视频不构成侵权;如果是为了生产经营,而未经过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则构成侵权。如果对方追究责任,就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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