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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到期了,案子送到检察院一个半月过去了也没联系过我

取保候审 2022-12-03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案件没到检察院,但取保候审到期了,并且受案机关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间届满的,案件还没结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的时候,受案机关可以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后,案件一般在一个月以内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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