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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两岁以内,妈妈也没有抚养能力,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2-04 0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尽到抚养义务。如果孩子父母因为有特殊困难,实在是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可以通过合法送养手续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可以: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根据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根据第一千零九十四条,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一千一百零七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可以将孩子交给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法律规定,对当父母无力抚养孩子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此时是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权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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