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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应当满足哪些条件呢

房屋买卖 2022-12-04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不动产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不动产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应当满足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时间签定不动产买卖 合同表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签定合同表示合同成立,在办理完房屋过户登记之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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