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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妻子是否应当承担企业债务

公司债务 2022-12-04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在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种情况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应当用其他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独资企业是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和其配偶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投资人应当以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独资企业债务,夫妻有义务承担,因为独资企业的债务,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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