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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强制执行终结后,想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其他 2022-12-04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执行超过了时限的,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提出异议,法院还是可以依法执行,当义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在当事人申请后六个月执行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零八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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