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姐姐患有精神病妹妹有义务抚养吗

子女抚养 2022-12-04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患病姐姐依法享有被妹妹扶养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女方精神病患者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抚养小孩的,但其精神病未导致女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严重疾病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在确认抚养权时,另一方可以予优先考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女方精神病患者一般不能抚养小孩。但若精神病未导致女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严重疾病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在确认抚养权时,另一方可以予优先考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鸡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