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去医院使用别人医保卡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2-04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保人员去医院看病时,如果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报销范围内的,可直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或者药店进行报销,并提供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和医疗缴费单据等报销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社保卡在医院使用方法:去医院就诊时,用社保卡去挂号处挂号,在出院结算时,凭结算清单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可。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从医保中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医保卡应在特定的场所里使用,一是到定点的药房、医疗机构买药结算使用,二是持卡人在定点医院住院时报销使用。通常情况下,用户提交个人信息后,工作人员当场可以进行办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