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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事辩护 2022-12-04 1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一般是三个月,特殊情形除外。法律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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