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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单位入职两年半,今年十二月份劳动合同到期,过去几年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现在公司要求员工上12小时休12小时工资不变,我们需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讨薪 2022-12-04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被拒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到期仍然在上班的,则公司需要按照员工的工作日期发给其工资。如果之后解除合同的,则一般公司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给予其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单位最迟需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则要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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