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一名教师,我老婆被学校领导睡了,我为保留家庭不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要对方的精神损失费?

离婚赔偿 2022-12-05 0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要求离婚一般不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的。但如果离婚时,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的,女方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除此之外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离婚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只要双方有约定。但是婚姻中没有任何一方存在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且当事人之间也未约定的,就无需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凡是涉及到离婚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女方提出离婚不一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凡是涉及到赔偿,必须是一方出现婚姻过错行为,而如果男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那么女方就不能要求男方给予自己精神损失费。但是如果之前夫妻间达成约定,即男方在离婚后要支付女方精神损失费,法律也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除此之外女方不可以向无过错的男方索要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赤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