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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个朋友要我给他公司当监事。我想问下有什么坏处吗

其他 2022-12-05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监事是不可以随便找人担任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设立监事。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是国家公务员的;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公司的董事、高管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监事并不享受特别待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监事是公司监督机关的成员,《公司法》要求所有公司必须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其职责是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状况,防止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害公司、股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一般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还没超过五年的,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超过五年的。
    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该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没超过三年的。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没超过三年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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