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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长大了才发现不是亲生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子女抚养 2022-12-05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规定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一方,在无过错方的申请下,需要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孩子非亲生属于其他重大过错中的一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向对方索赔。与他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孩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且造成了男方的精神痛苦,所以女方属于有过错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男方可通过民事诉讼向女方索要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孩子长大了才发现不是亲生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要求受欺诈的一方对非亲生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付出了真实的情感,这种条件下受欺诈方受到的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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