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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遗产范围具体有哪些

遗产继承 2022-12-05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的范围即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具有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比如:车辆、房屋、存款、其自然人的合法收入以及林木、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等,都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的范围。继承的份额依据被继承人的遗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遗产继承人的范围具体如下:遗嘱继承人、遗赠抚养人、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在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继承遗产的范围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2、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3、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4、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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