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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有怎样的适用条件

起诉离婚 2022-12-05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是: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

    1、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因出现法定事由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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