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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生子会影响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2-12-06 0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再婚生子不影响抚养权。除非女方再婚生子后,有能力抚养孩子但是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或者女方再婚生子后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再与之生活在一起,而孩子父亲又愿意抚养孩子,另外就是孩子自己愿意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的,孩子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女方再婚不会对抚养权造成影响。除非女方再婚后,有能力抚养孩子但是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或者女方再婚后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再与之生活在一起,而孩子父亲又愿意抚养孩子,那么孩子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再婚孩子抚养权要按照对孩子最有利原则确定,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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