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商品房欺诈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2-12-06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欺诈:
    1、商品房买卖行为具有欺诈的故意;
    2、商品房买卖行为具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商品房欺诈的行为包括:将房地产分离出卖;与中介恶意串通;故意隐瞒产权主体问题,故意隐瞒具有优先购买权主体的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价格欺诈显失公平;一房二卖;非法转让限制房产等。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的条件有:
    1、商品房买卖行为必须有欺诈的故意;
    2、商品房买卖行为必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