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其他 2022-12-06 10: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注册商标撤销的法律效力有:
    1、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2、被撤销的注册商标,自商标局公告之日起终止;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 商标异议,无效,撤销的不同是:商标异议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撤销商标注册已经满3年后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只要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