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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必须要双方的户口本吗?

协议离婚 2022-12-06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必须要户口本。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不提供户口本。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要户口本,除了户口本还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不需要户口本。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协议离婚需要户口本。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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