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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6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3、公司依法解散的文件和营业执照;
    4、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 公司办理注销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的正本以及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公司的清算报告等资料到公司登记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满四十五日后,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需要办理下列手续:
    1、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解散文件,以及经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材料;
    3、由公司登记机关收缴营业执照,公告公司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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